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及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为保证下学期顺利开课,从本周起启动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及教材征订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任务安排及教材征订
(一)教学任务的组织与安排
1、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各系(部)教研室主任把计划录入教务系统。各系(部)需严格执行教学计划。
2、各专业的计划录入完成后,各系(部)在教务系统中完成教学任务的安排和下达工作。教学计划、任务安排系统录入工作由各教研室主任于6月3日前完成。教学任务经教研室主任安排,秘书汇总并按要求打印(格式见附件2)经系(部)审核签字盖章后,于6月8日下班前与电子版一同提交教务处。
3、教学任务书中的教师工作量按《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华南商贸人[2015]11号)的规定执行。
(二)教材征订工作
1、依照学院教材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教材应选用近三年正式出版的高职高专优秀教材,优先选用国家高职高专规划教材、教育部或部(委)推荐的国家级规划教材或获奖教材。
2、各系(部)根据所开设课程,结合课程标准及授课对象,确定选用的教材;同一专业开设的同一门课程所用教材版本要一致;同一专业群开设的同一门课程所用教材版本原则上要一致。
3、秘书汇总本系(部)教材选用情况,填写《系(部)教材订购申请汇总表》经教研室主任、系(副)主任审核签字后,于6月12日前与电子版一同提交教务处。教务处于6月13日整理审核后报采购中心。
二、课表编排
各系(部)在教务系统完成教学计划、教学任务安排的录入工作后,教务处组织编排公共课表(15周)。各系(部)根据公共课课表编排本系课表(16周)。原则上周一下午、周二、周三上午不安排系主任课程;周一下午不安排教研室主任课程;周四下午全院不安排课程;公选课课程安排在周三晚及周五下午。
三、其他事项
1、教学任务落实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需提出书面申请、教务处审核后,报主管院长批准方可调整。
2、在本学期结束前,系(部)给各教师发放个人教学任务书(模板见附件3)及课表,同时提交教务处一份。
3、外聘教师应尽早落实,以免影响正常教学进程。
教 务 处
201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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