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安排 及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4-06-19

关于做好 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安排

及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为保证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从本周起启动教学任务安排及教材征订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各专业开课计划

下学期各专业开设课程严格按照2012级和2013级人才培养方案执行。如需调整的,由教研室主任填写《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审批表》,报教务处审批。

二、安排教学任务

教务处根据开课计划,下达下学期教学任务,各系(部)初步安排任课教师。完成时间:620日前。

三、征订教材

1、各任课教师填写《教材订购申请表》,如同一门课程安排多个老师的,指定其中一人填写,由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审核后,报教务处审批。

2、教材确定后需更换版本的,须填写《教材重新选订通知表》,并逐级审批。

3、各教学秘书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输入任课教师名单。教材审核无误后,各任课教师登陆教务系统,输入教材相关信息,本项工作在628日前全部完成。

4、依照学院教材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教材应选用高职高专近三年正式出版的新教材,优先选用国家高职高专规划教材、国家和省部级获奖教材

四、报送教学任务安排表

1、各系(部)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调整下学期教师的任课安排 (系主任、行政人员和教辅人员兼课周课时量原则上不超过4节,专职教师周课时量一般为16-20节(特殊原因除外)

2、各教学秘书从教务系统中导出本部门的教学任务安排表(有班级名称、课程名称、任课教师、考核方式、周课时和起止周,盖部门印章,同时发送电子版)于74前报教务处(须安排在实训室的课程,应详细写明使用实训室的名称和课时数)。

3、教务处审批后统一下达教师教学任务书。教学任务落实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由系()提出书面申请、教务处审核后,报主管院长批准方可调整。

                                                 教 务 处

                                           二○一三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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