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安排 及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 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安排
及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为保证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从本周起启动教学任务安排及教材征订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各专业开课计划
下学期各专业开设课程严格按照2012级和2013级人才培养方案执行。如需调整的,由教研室主任填写《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审批表》,报教务处审批。
二、安排教学任务
教务处根据开课计划,下达下学期教学任务,各系(部)初步安排任课教师。完成时间:6月20日前。
三、征订教材
1、各任课教师填写《教材订购申请表》,如同一门课程安排多个老师的,指定其中一人填写,由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审核后,报教务处审批。
2、教材确定后需更换版本的,须填写《教材重新选订通知表》,并逐级审批。
3、各教学秘书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输入任课教师名单。教材审核无误后,各任课教师登陆教务系统,输入教材相关信息,本项工作在6月28日前全部完成。
4、依照学院教材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教材应选用高职高专近三年正式出版的新教材,优先选用国家高职高专规划教材、国家和省部级获奖教材。
四、报送教学任务安排表
1、各系(部)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调整下学期教师的任课安排 (系主任、行政人员和教辅人员兼课周课时量原则上不超过4节,专职教师周课时量一般为16-20节(特殊原因除外)。
2、各教学秘书从教务系统中导出本部门的教学任务安排表(有班级名称、课程名称、任课教师、考核方式、周课时和起止周,盖部门印章,同时发送电子版)于7月4日前报教务处(须安排在实训室的课程,应详细写明使用实训室的名称和课时数)。
3、教务处审批后统一下达教师教学任务书。教学任务落实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由系(部)提出书面申请、教务处审核后,报主管院长批准方可调整。
教 务 处
二○一三年六月十四日
.png)
关注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