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何文杰等495名学生转专业申请的公示
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二十一条和《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九条、十一条之规定,经学生个人申请、二级学院审核、教学科研部复核、校领导审批,同意何文杰等495名学生转专业申请并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2022年11月7日—11月1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教学科研部据实反映。
联系人:杨玲玲
联系电话:020-28388118-7130
附件: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名单(1).xls
教学科研部
2022年11 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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