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陈志毅等20名学生退学申请的公示

作者: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1-12-07

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和《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经学生申请、二级学院审核、教学科研部复核、校领导审批,同意陈志毅等20名学生退学申请并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2021年12月6日—12月1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教学科研部据实反映。

联系人:杨玲玲

联系电话:020-28388111

 

      附: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退学学生名单

  

教学科研部

2021年12 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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