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刘子熙等182名学生转专业申请的公示
作者: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1-12-07
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二十一条和《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九条之规定,经学生申请、二级学院审核、教学科研部复核、校领导审批,同意刘子熙等182名学生转专业申请并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2021年12月6日—12月1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教学科研部据实反映。
联系人:杨玲玲
联系电话:020-28388111
附: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学生名单
教学科研部
2021年12 月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