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是以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课程体系重构和教学内容改革为重点,而工学结合专业核心课程标准的制订,是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落到实处的保障。在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新高职课程体系下,课程标准制订的思路与内容,对于明确课程目标,课程内容,制定课程实施方案,规范课程教学的过程,指导任课教师完成各项教学任务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编写课程标准的基本原则
(一)符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
课程标准必须符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体现本课程专业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作用。相同课程在不同专业的课程标准应根据各自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特点有所区别、有所侧重。
(二)“因材施教”原则
在规定学生掌握必需够用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前提下,课程标准应规定课堂教学内容与学生自学内容及其相互关系,留给学生充足的自我支配时间和空间,鼓励发展个性。对不同理论教学内容,可用“掌握”、“熟悉”、“了解”等关键词来描述教学要求的层次;对不同实践教学内容,可用“会”、“熟悉”、“认知”等关键词对学生提出不同要求。
(三)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相结合原则
课程标准的内容选择和过程设计要突出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其构建打破学科思维方式,将岗位实践技能、行业管理学科知识相融合,强化职业能力培养,注重职业道德陶冶,为学生形成良好的职业素质打下坚实基础。
(四)理论与技能培养相统一原则
课程标准应注重本课程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相互统一,合理分配理论与实践教学、课内教学与课外教学的课时比例,以掌握基本理论、强化应用、培养能力、提高素质为教学重点。课程标准是选用教材、编写讲义、指导课程教学、进行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学管理的主要依据。
(五)本土化与国际化相结合原则
课程标准要充分了解和借鉴国内标杆专业、行业先进技术标准以及国际相关院校专业、行业标准,融会贯通。在此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学院相关专业的课程标准,建议重点了解《悉尼协议》的相关要求。
二、编写课程标准的基本程序
第一阶段:召开课程标准制订讨论会
10月9日,组织各系主任召开讨论会,确定本次课程标准编写范围和要求:2016级和2017级已开班专业、本学期开课的专业核心课程,每个专业2-3门(新专业可做1门)。课程标准必须符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体现现代高职教育的特点,融入校企合作、创新创业、信息化教学资源、考证要求等内容,课程考核方式向多元评价、过程性考核转变。教务处10月13日下发《2017年度专业核心课程标准制订工作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课程标准制订培训会
为了提高全体教师对课程标准制订重要性的认识,学院邀请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处长王颖副教授10月19日下午2:30来院,举办课程标准制订培训讲座,要求全体教师参加。
第三阶段:课程标准编写任务申请及任务书下达
(一)各系遴选课程标准编写执笔人
课程标准编写执笔人由骨干教师或专业带头人担任,与其他编写人员组成团队。各系完成编写人员资格审查,确定编写执笔人和团队名单、本次课程标准编写汇总表,交教务处审核。
(二)课程标准编写任务书下达
教务处根据各系的任务申请,下达课程标准编写任务书。10月23日召集所有编写执笔人参加任务书下达签字会,当场签署任务书。
第四阶段:课程标准编写(10月下旬—12月中旬)
(一)各系组织相关人员编写课程标准
编写人员至少参照三家以上的标杆学校同专业、同课程的标准,并且由专业课程教学人员所在的教研室集体讨论不少于2次。
(二)教研室主任对本教研室的各门课程的课程标准进行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
(三)编写人员进行修改并按教务处要求的统一格式进行排版。
(四)教研室审查合格后,由教研室主任签署意见并报系部审核。
(五) 系主任审核并签署意见,提交教务处。(12月19日前)
第五阶段:课程标准审定验收(12月下旬—1月中旬)
(一)各系审核后交教务处,由教务处汇总,提交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12月26日召开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会议。
(二)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通过并验收合格,由教务处汇编成册,联系出版社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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