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加强对顶岗实习的管理和做好学生的毕业综合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顶岗实习
(一)顶岗实习与毕业综合项目为两门课程,应分别评定成绩。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等进行评定;顶岗实习考核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校外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占总成绩的60%;二是学院校内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占总成绩的40%。
(二)每个学生都必须参加顶岗实习并且填报《学生顶岗实习手册》,顶岗实习总结以800字左右为宜。
二、毕业综合项目
(一)毕业综合项目可以采用调研报告、实习报告、设计作品(提交说明书等)等形式,鼓励学生结合实习单位、实习岗位以及就业岗位(群)工作实际确立标题,正文字数不少于2500字。
(二)指导老师要根据学生的周记进行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和实习就业思想等方面进行指导,并填写毕业综合项目评定意见表(详见附件),字数不要少于50字,教师亲自签名,并不得打印。
(三)具体格式要求:
1、一律用国际标准A4型纸(297mm×210mm)打印。页边距为:上边距20mm,下边距20mm,左边距20mm,右边距15mm。
2、文字图形一律从左至右横写横排。文字一律通栏编辑,使用规范的简化汉字。
3、标题名称用三号黑体,顶部居中;上下各空一行;正文文字一般用小四号宋体,每段起首空两格,回行顶格,1.5倍行距。
4、正文文中标题:
一级标题,标题序号为“一、”,四号黑体,独占行,末尾不加标点;
二级标题,标题序号为“㈠”,与正文字体字号相同,独占行,末尾不加标点;
三级以下标题,三、四、五级标题序号分别为“1、”“(1)”和“①”,与正文字体字号相同,可根据标题的长短确定是否独占行。若独占行,则末尾不使用标点,否则,标题后必须加句号。每级标题的下一级标题应各自连续编号。
以上各项工作各系于5月15日前收齐所有资料,并将材料存档于系。5月19日前完成系统成绩录入工作。届时学院教务处、质量监控办公室、实训中心将对各项材料进行联合抽查,对抽查结果予以通报,并根据完成情况核计教学工作量。
附件:毕业综合项目评定意见表
教务处
2017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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