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学动态

教学动态

关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时间:2016-09-06
各系(部)及教研室:

为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维持良好的教学秩序,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决定组织期初教学检查,请相关部门认真做好新学期各项准备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教师本学期授课计划制定情况

1、完成授课计划的制定;

2、编写授课计划中的周次、计划总课时、周课时和实践课时数应与教学进程表、课程标准、人才培养方案一致。

(二)教师教案、课件完成情况

1、完成至少两周的教案及课件;

2、要求按一次课撰写一份独立的教案;

3教案应全面体现教学过程的设计,而不是教材内容的简单罗列或归纳。

(三)实践教学计划安排情况

1、课内实践教学应做好实训计划

2每一项实验(训)项目,要求提供实训指导书

(四)常规教学情况检查

1、教师到岗情况检查;

2、学生到课率、上课情况检查;

3、课堂教学秩序和纪律检查。

4、教研室主任按系统要求录入本学期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安排情况。

5、教研室主任本学期教研室工作计划制定完成情况。

6、各系(部)每日课堂巡查名单一览表。

二、检查时间

201695日至99

三、检查方式及要求

1、各系(部)根据本通知提出来的检查内容,安排各教研室主任认真组织和开展各项内容的自查工作。

2、填写期初常规教学检查表一式两份,一份交由各系(部)汇总情况并存档。

四、提交材料具体时间

1各系(部)于2016912前把每日课堂巡查负责人名单一览表交到质量监控办公室。

2、各系(部)2016930前把常规教学检查表和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总结交到教务处。

3、所检查的授课计划一式三份,一份由教师保存,一份交系(部)存档,一份由系(部)于930日前与电子版一同提交教务处。

4实训计划实训指导书教研室主任工作计划只提交电子版,请于930日前提交教务处

5、教务系统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等各项数据录入工作于1014前完成。

教 务 处

201691

关注官方微信
Copyright © 2012 华南商贸职业学院 | 京公网安备:110402430033
关注官方微信

Copyright © 华南商贸职业学院

京公网安备:1104024300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