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4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根据《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教科〔2022〕115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范围及要求
(一)参与本次中期检查的2024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及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二)参与本次结项验收的2024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及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2;
佐证材料包括论文、著作、获奖证书及其它佐证材料。论文扫描件须包括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页以及论文全部内容;著作及教材扫描件须包括封面、封底、扉页、版权页、目录页以及正文部分内容。如佐证材料类别比较多的,请将佐证材料整理到多个文件夹,每个文件夹须有相应的材料清单。
二、材料提交要求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25年8月27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联系邮箱,逾期不候。纸质版材料提交及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联 系 人:李欣洋
联系邮箱:kyc1502@163.com
联系电话:020-28388114-7777
办公地点:3号实训楼1001
附件1:2024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中期检查项目及提交材料.rar
附件2:2024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题验收项目及提交材料.rar
教学科研部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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