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结果的公示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根据《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创新强校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及《关于组织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文件,相关规定和要求,经个人申请、教学科研部形式审核、专家评审等环节,现将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6年5月13日至17日(共5天)。
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部门或个人名义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教学科研部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提出异议者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事项证明材料等(教学科研部将予以严格保密)。
联 系 人:李欣洋
联系邮箱:kyc1502@163.com
办公地点:3号实训楼1001
附件: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结果公示一览表.docx
教学科研部
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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