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 2020级学生岗位实习实施工作方案

作者:教学科研部 发布时间:2022-10-28

根据《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继续推进基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理念、面向企业真实生产环境的任务式人才培养模式和基于“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理念下的“教中学、学中做、做中练”教学模式改革与实践,努力打造“素质优、能力强、就业好”人才培养特色。在全面总结2019级学生顶岗实习、2020级学生跟岗实习工作的基础上,为更规范、安全、有序地推进2020级学生岗位实习工作,现制定2020级学生岗位实习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职业能力形成规律,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升学生技能水平,锤炼学生意志品质,服务学生全面发展,培养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科学组织、依法依规实施,切实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高质量就业创业。

二、工作目标

(一)严格遵循《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有序落实2020级岗位实习工作,完成2020级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

(二)依据学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理念、面向企业真实生产环境的任务式人才培养模式和基于“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理念下的“教中学、学中做、做中练”教学模式改革与实践,积极推进“专业认知、岗位认知、在岗学习、跟岗实习、岗位实习”校企共同育人的人才培养路径。

(三)严格落实《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中明确要求的1个“严禁”、27“不得”内容。各二级学院提前计划、周密安排、阶段落实,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制定切实可行的二级学院学生岗位实习工作方案。通过与现有合作企业积极沟通对接,积极拓展省内新的校企合作单位,多措并举、高质量完成2020级学生岗位实习工作。

三、组织实施

按照“整体安排、分级负责、全程跟踪”原则,实行“学校-二级学院-教研室”三级负责制,并相应设立学校领导小组、二级学院工作小组、专业指导小组,并针对相对集中的岗位实习设立学生实习小组。

各级机构的组成和职责如下:

(一)学校领导小组

由主管校长任组长,教学科研部、学生发展部、就业与校企合作办公室、评建与发展研究中心负责人等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学科研部,处理日常具体事务。

各部门工作职责如下:

1.组长职责 

  (1)审定学校层面的岗位实习工作方案,督导各二级学院按照工作方案,安全、有序地开展2020级学生岗位实习工作。

  (2)审核各二级学院岗位实习实施计划(方案)。

  (3)负责学校层面岗位实习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

4)研究、解决学生岗位实习工作中的遇到的事项和问题。

2.教学科研部职责 

  (1)制订学校层面岗位实习工作方案,提前准备三方协议、工作手册等,统筹推进2020级岗位实习工作。

  (2)协调各部门解决岗位实习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3)建立岗位实习工作台账,收集、汇总、分析岗位实习工作信息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4)负责岗位实习工作的考核评价与总结,及时向学校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有关材料。

5)设立岗位实习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专人负责岗位实习政策咨询、情况收集,对学生反馈情况、问题建立专门台账,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岗位实习咨询联系人程春玲,监督电话15902011235邮箱787117478@qq.com

3.学生发展部职责 

1)指导、督促各辅导员做好岗位实习学生的日常管理、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建立学生实习安全管理台账。

2)组织开展对相关工作的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协助处理岗位实习期间的学生突发事件。

4.就业与校企合作办公室职责

1)根据各二级学院要求,向各二级学院推荐符合岗位实习要求的校企合作单位。

2)负责对学生岗位实习的企业、岗位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法人资格、经营资质与状况、管理水平;学生岗位实习岗位的工作性质、内容、时间、环境;生活环境、安全防护等。

5.评建与发展研究中心职责

督查各二级学院岗位实习组织、开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解决。安排专人下企业实际了解学生实习、学习、生活等情况,与企业负责人座谈,确保岗位实习教学质量。

(二)二级学院工作小组 

由二级学院院长任组长,副院长(教学科研、党群学工)任副组长,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专业教师、教学秘书、辅导员等为成员。

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各二级学院根据《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2020级学生岗位实习实施工作方案》,结合专业实际,制定二级学院学生岗位实习工作方案。

2.做好岗位实习的前期准备工作,以QQ、腾讯会议等线上形式召开岗位实习动员布置、安全教育等专门会议。做好跟岗实习与岗位实习的过渡工作,与企业共同落实学生岗位实习安排

3.负责遴选并确定与学校有深度合作且已签订校企合作协议的企业,建立满足专业需要、相对稳定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4.负责与合作企业就学生岗位实习期间的实习内容、住宿安排、安全保障等进行协调、落实,共同解决学生岗位实习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5.负责选派专业导师(专业教师)、思政导师(辅导员),组织全体学生签订《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学生企业实践教学岗位实习承诺书》《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知情同意书》。

6.负责岗位实习全过程管理,检查各专业岗位实习计划落实情况,及时收集、整理、反馈相关信息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主管校长汇报。

7.加强对岗位实习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对违纪学生必须依据情节,按程序逐级上报,严肃处理。

8.负责对岗位实习的导师、学生进行考核评价和本二级学院岗位实习工作总结,及时完成有关资料的收集、归档与报送工作。

(三)专业指导小组 

由教研室主任或专业带头人任组长,骨干教师、专业导师、企业导师等为成员。

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严格执行学校有关制度和本学院岗位实习工作方案、考核方案等。

2.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做好学生岗位实习的综合测评。

3.主动与学生岗位实习企业进行沟通、协调,解决学生岗位实习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4.及时完成各项任务和有关资料的收集、归档与报送工作。

(四)学生实习小组 

在相对集中的实习单位或区域(学生数在 5人及以上),专业指导小组组织学生成立学生实习小组,并指定1名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责任心强的学生任组长。

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本小组成员岗位实习期间学习、工作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

2.组织、督促本小组成员认真完成各项岗位实习任务,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和材料。

3.及时向专业导师、思政导师、企业导师汇报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四、岗位实习对象、时间安排

1.实习对象:2020级在校学生。参加专插本考试学生,按照继续教育学院等的安排开展考前复习、备考。电子商务(专本协同)、软件技术(专本协同)学生第五学期在学校继续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课程,在2023年3月完成考试后及时参加岗位实习,其在校学习经历可以认定岗位实习的部分成绩。

2.时间安排:6个月(2022年11月-2023年5月)。经省教育厅通过的备案专业,可以突破《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第十二、十七条内容。

五、岗位实习形式

(一)集中安排

1.主要以订单班、成建制校企合作为对象,由二级学院统一安排至相应企业开展岗位实习。学生岗位实习一经确定,无特殊原因不允许私自调整实习单位和工作岗位。

2.以专业自然班或相近专业混编成班(20人及以上)到实习单位开展岗位实习,派驻1名驻点老师全程跟踪、指导。

3.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原则上不得跨专业大类安排岗位实习。

4.原则上不组织学生跨省、赴国(境)外实习。确需安排的,应事先向教学科研部申请同意后,按程序报省厅备案。

(二)分散安排

对因专业性质限制、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或家长)明确不同意学校集中安排的,学生可自行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实习单位,但须经学生本人填写《学生自主联系实践教学申请表》,再经家长同意、二级学院审准后方可实施。实习单位应当安排专门人员指导学生实习,二级学院安排指导教师全程跟踪了解学生日常实习的情况。

六、岗位实习工作要求

(一)对二级学院的要求

1.二级学院严格遵守《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中的1个“严禁”、27个“不得”底线。召开实习学生、企业相关人员参加的实习动员与安全教育会议。未经教育培训或未通过考核的学生不得参加实习。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

2.安排专人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岗位实习工作,组织、协调2020级学生岗位实习工作。全程督促指导老师指导情况、实时精准掌握学生实习动态变化,建立二级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台账,及时向学院负责人汇报学生实习动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学生实习过程中的新问题、新情况,并做好过程性材料记录、收集、整理、存档等。

3.学生岗位实习应有轮岗安排,基本覆盖专业所对应岗位(群)的典型工作任务,且不得安排学生从事简单重复劳动,不得连续在流水线上实习超过两周。

4.二级学院与实习单位共同实施实习全过程管理。会同实习单位完善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的实习考核制度。根据实习目标、学生实习岗位职责要求制订具体考核方式和标准,由专业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实施考核。

5.做好学生岗位实习的立卷归档工作。实习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具体包括以下内容:实习三方协议、实习方案、学生实习报告、学生实习考核结果、学生实习日志、学生实习检查记录、学生实习总结、有关佐证材料(如照片、音视频等)。

(二)对导师的要求

1.专业导师:集中安排的按1名/班配备驻点导师;分散安排的按1:20的比例配备导师。

1)指导学生在跟岗实习前与企业签订《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学生企业实践教学岗位实习承诺书》《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知情同意书》(须确保100%签订)。

2)认真执行岗位实习计划,做好检查、指导、调整及跟踪调查工作,按时按质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保证岗位实习质量。学生如在实习过程中发生实习单位、实习岗位发生变化,指导老师需及时上报给学院负责人、同时在《2020级学生岗位实习管理台账》更新学生实习信息。

3)配合企业做好学生的部门或岗位轮换,及时解答学生在岗位实习过程中遇到的学业、生活、安全等问题。

4)督促学生进入超星实习管理平台填写实习信息、实习日记、实习报告,指导学生填写岗位实习周记、小结,并按照要求及时批阅。

5)定期到实习单位巡视指导,如实做好工作记录和总结。主动与企业导师、思政导师合作,做好学生思想政治与法制安全教育,掌握学生的跟岗实习动态,及时发现、处理和报告岗位实习出现的各种问题。

6)加强与企业联系,共同商讨人才培养、专业建设、科学研究等方面协同合作的可行性,促进产学研共建与深度融合。

7)指导学生按时完成《实践教学跟岗实习手册(学生版)》撰写,并对学生岗位实习进行考核和评价。

8)每月15、30日前如实、规范填写《2020级学生岗位实习管理台账》。

9)在2023年5月份收齐学生岗位实习材料后,继续跟进指导学生岗位实习工作,直到学生毕业离校。协助做好学生就业数据填报、毕业资格审查、学籍成绩管理等工作。

    10)因指导老师离职等个人原因,中途需更换岗位实习指导老师,须填写《企业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变更申请表》,且经二级学院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

2.思政导师(辅导员):按学校现行规定配备带班辅导员

1)积极做好学生岗位实习的组织工作,协助专业导师组织学学生签订《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学生企业实践教学岗位实习承诺书》《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知情同意书》(须确保100%签订)。

2)全面做好所带班级学生的注册、缴费、毕业信息采集、四六级考试、补考等工作。

3)负责所带班级学生的政治思想、安全管理、职业指导、就业服务、心理咨询、生活指导等工作,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与企业导师、专业导师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处理和报告出现的各种问题,杜绝学生人身安全事故发生。

4)做好学生奖(助)学金发放、助学贷款、评优评先、毕业档案整理等工作;

5)按照学生发展部、二级学院的要求做好学生相关资料的收集、汇总、整理、归档等工作定期填写2020级学生岗位实习期间个人信息表》。

6)定期走访校内学生、巡视校外学生,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状态。有特殊情况的学生,必须第一时间上报、指导老师、二级学院。

3.企业导师:根据实际需要与企业商定并发放聘书

1)负责向学生进行企业文化教育,引导学生尽快融入企业。督促学生学习企业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岗前工作态度、实习纪律、安全防护、岗位操作规程等相关培训。

2)为学生提供专业技术指导,督促学生按照工作规程、工作标准完成岗位实习工作任务,帮助学生解决实习过程中遇到的各类技术问题。

3)及时向专业导师或思政导师反馈学生工作、学习情况,协助专业导师或思政导师处理学生在岗位实习期间的有关问题。

4)为学生毕业实习报告、毕业设计(论文)等提供必要指导和帮助。

5)对学生的职业道德、出勤、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表现进行鉴定考核。

(三)对学生的要求

岗位实习学生具有双重身份,既是一名学生,又是实习单位的一名员工,应遵守双重身份的工作纪律。具体要求如下:

1.按照实习岗位的工作任务、岗位特点,安排好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在岗位实习期间,要强化职业道德意识、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做一名诚实守信和文明礼貌的实习生。

2.牢记“安全第一”,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安全事故发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实习单位安全管理规定,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3.实习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实习要求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实习纪律及实习协议,爱护实习单位设施设备,完成规定的实习任务,撰写实习日志,并在实习结束时提交实习报告。

4.对于违反规章制度、实习纪律、实习考勤等学生,将依照校规校纪和有关实习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学生违规情节严重的,由学校给予纪律处分;给实习单位造成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对巡视指导的要求

1.巡视指导人员

二级学院负责人、教研室主任、专业导师、思政导师(辅导员)、以及其他教学管理人员等。

2.巡视指导原则

1)实习期间各二级学院应对分散实习的学生进行至少1次的巡视。对于集中安排实习,原则上不安排专业导师和其他教师参加巡视。

2)巡视指导均需有方案(包括目的、参加人员、巡视人数、时间、地点、企业等内容),填写《教师校外指导学生岗位实习申请表》,且经二级学院院长签字、教学科研部审核、主管校长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3)每次巡视指导的学生人数不少于5人,巡视活动结束后均需提交《教师校外指导学生实践教学申请表》《教师校外实践指导记录表》《实践教学指导学生图片采集》,待教学科研部认定后方可计算工作量。

七、岗位实习考核细则

(一)参加岗位实习学生考核

参加岗位实习学生考核按《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企业实践教学岗 位实习学生手册》中的《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学生岗位实习评价》实施。

(二)参加专插本学生岗位实习考核

1.专插本学生在2022年11月至2023年3月完成专插本学习任务。专插本复习、备考期间的表现、考试成绩(以专插本成绩单为依据;如考试成绩没有公布,则以参加考试的准考证为依据)认定为前期四个月的岗位实习成绩。

2.专插本学生完成3月份考试后,需通过学校安排或自主联系企业参加后续的岗位实习,并按照实际参加岗位实习的时间完成《学生手册》内容的填写。

3.指导老师综合专插本考试期间成绩、实际参加岗位实习情况,参照《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学生岗位实习评价》进行成绩认定。

(三)应征入伍学生岗位实习考核

2022年9月应征入伍学生需办理休学手续;9月复学(退役复学、休学复学)按照新编的班级开展岗位实习;2023年春季入伍学生,其成绩由所在部队提供服役期间的表现进行置换。具体的置换标准参照《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学生应征入伍与退役复学管理办法》执行。

八、岗位实习安全管理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实习单位建立学生实习信息通报制度,要确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实习指导教师应主动联系实习学生,关注学生实习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向二级学院反馈。遇有重要情况应当立即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二)强化实习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职业卫生、人格权保护等有关规定。加强对实习学生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管理,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三)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切实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服从指导老师安排,定期汇报实习工作情况,如有问题及时与指导教师、辅导员联系。

(四)实习学生应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爱惜公共物品和实习设施。学生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单位,确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开的,应向企业导师和学校指导教师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五)二级学院要根据属地疫情管理要求进行分类管理,指导老师、辅导员全程摸排学生实习情况,精准掌握未开始岗位实习、即将开始岗位实习、已经开始岗位实习的学生数据,建立疫情实习管理台账,坚决杜绝出现“管理盲区”。辅导员、指导教师全过程开展疫情防控教育,认真做好实习学生的健康状况、在岗情况及所处具体地址等信息的统计、核实、上报等工作。对身心健康有问题的实习学生,必须第一时间上报。

九、工作量计算

(一)专业导师

专业导师担任带队驻地专业导师的,参照《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华贸人字〔2021〕23号)第三条“具体计算办法”中的相关要求:“指导工作量=指导天数×2.4×分组系数F3”执行,1 名教师驻点指导最少15 人、最多30 人。分散安排学生岗位:指导工作量=指导人数×3,原则上指导人数为10-20人。

(二)思政导师

  按校内辅导员标准计发津贴。

  (三)课程导师

如安排课程导师开展网络在线课程教学,参照《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华贸人字〔2021〕23号)第三条“具体计算办法”中的“线上理论课教学工作量的计算”执行。网络在线课程原则上以自然班级为单位开课。计算依据网络在线课程教学任务书、网络课程辅导课程表、教学日志等教学文档。

 (四)企业导师

  根据企业导师承担的授课或培训任务及其学历、职称、职务等情况,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计发课酬。

 (五)巡视指导

所有经批准参加巡视指导的教师,按每人4课时/天的标准计算课时(不含路途时间)。

(六)课时核准

1.由专业导师、思政导师、企业导师及巡视人员个人申请,经二级学院汇总初审、教学科研部复审,报主管校长批准后核发。

2.各二级学院申请时,须提交可佐证的证明材料(如原始记录、截图,与学生及企业领导或企业导师等人在能明示企业名称的现场合影等)。

十、岗位实习存档材料目录及时间安排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存档部门

上交时间

教学科研部

二级学院

1

《二级学院岗位实习方案》

202211月1

2

线上召开2020岗位实习动员布置、安全教育等会议


202111月1

3

XX学院安排实践教学岗位实习学生情况统计表


2022年1115

4

《学生企业实践教学岗位实习承诺书》(学生拍照上传指导老师、二级学院电子版保存)


2022年1115

5

《学生自主联系实践教学申请表》(学生拍照上传指导老师、二级学院电子版保存)


2022年1115

6

《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知情同意书》(学生拍照上传指导老师、二级学院电子版保存)


2022年1115

7

《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


2022年1130

8

学习培训证明材料(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资质及学习证明或自主复习个人学习计划书及学习内容记录、

                         报名凭证、准考证、专插本成绩等)


2023410

9

实践教学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场地租赁、过程截图、部队证明等)


20235月12

10

《企业实践教学(岗位实习)学生手册》


20235月12

11

《企业实践教学(岗位实习)教师手册》


20235月12

12

岗位实习成绩录入

20235月30日

13

二级学院岗位实习工作总结

20236月9

14

岗位实习指导工作量统计表

20236月16

十一、其他说明事项

(一)所有人员(不含学生)在经批准参加岗位实习教学活动中产生的差旅费(含交通费、住宿费、餐补等),由二级学院按照学校差旅费有关文件报销或计发补贴。  

(二)教师和管理人员在岗位实习教学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或其他产生不良影响言行的,除对当事人扣回虚假部分费用外,违反《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和其他管理制度的,按照相关条款予以处理。

(三)专业导师、思政导师参加岗位实习工作的时间,可累计计算为参加企业实践锻炼的时间。

(四)本方案仅适用于2020级学生岗位实习。

 

 

 

 

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教学科研部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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