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6届岗位实习优秀实习指导老师、优秀实习生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激励教师积极参与学生岗位实习指导和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实习任务,提高实践教学质量,根据《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2023级(含2024级三二分段)学生岗位实习实施工作方案》(教科〔2025〕70号)及学校相关工作安排,现决定开展本学年度岗位实习优秀实习指导老师、优秀实习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1.优秀实习指导老师评选:旨在表彰岗位实习指导与管理工作中认真负责、成效显著的教师,推动实习教学环节质量持续提升。
2.优秀实习生评选:旨在树立实习中实践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创新能力突出且职业素养优良的学生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评选对象与范围
1.优秀实习指导老师:承担2023级(含2024级三二分段)学生岗位实习指导任务的老师。
2.优秀实习生:参加2023级(含2024级三二分段)岗位实习并完成全部实习任务的全日制在籍学生。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实习指导老师
1.参评须具备基本条件
(1)承担2023级(含2024级三二分段)学生岗位实习指导工作,严格遵守《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及学校实习管理要求,认真履行指导职责。
(2)所指导学生全部按要求完成岗位实习任务,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且无投诉。
(3)在博行实习管理平台中按时完成学生信息审核、周月报批阅等工作,平台数据完整、规范。
(4)规范填写《岗位实习教师手册》,按时提交实习指导工作总结、实习指导老师工作质量评价表等材料。
(5)同等条件下,积极走访实习单位、推动校企合作、指导学生获得实习单位表彰、指导班级2个及以上者优先。
2.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评选
(1)所指导学生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被投诉。
(2)平台填报、手册填写、材料提交严重滞后、缺失、不规范。
(3)实习指导履职不到位,未按要求开展走访、巡查。
(4)申报材料弄虚作假。
(5)当年发生教学事故、受到违纪处分或年度考核不合格。
(二)优秀实习生
1.参评须具备基本条件
(1)为2023级(含2024级三二分段)全日制在籍学生,实习岗位与专业对口或相近,实习满6个月,圆满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2)实习态度端正、积极主动、虚心好学、刻苦钻研、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勇于实践创新、成绩突出。
(3)严格遵守学校及实习单位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服从安排、尊重师长、团结同学、责任心强。
(4)实习资料齐备规范、成果真实,各项考核成绩优良以上,实习总评成绩为优秀,实习单位评价为优秀。
(5)博行实习管理平台个人信息、日打卡、周报月报等填报及时、完整、准确。
(6)同等条件下,获得实习单位表彰、奖励,或在实习中有技术、管理创新成果者优先。
2.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评选
(1)实习未满6个月,擅自更换实习单位或提前终止实习。
(2)实习期间严重违纪、旷工、屡教不改,被实习单位通报批评或劝退。
(3)平台打卡、材料填报弄虚作假、漏报瞒报、逾期拒不补交。
(4)实习态度不端正,不服从管理。
(5)在校期间受纪律处分且尚未解除。
(6)申报材料造假、伪造实习评价或获奖证明。
四、评选名额
根据各二级学院参加岗位实习学生总数,优秀实习指导老师按0.5%评选,优秀实习生按3%评选。
五、评选程序
1.各二级学院成立评选小组,自行组织优秀实习指导老师、优秀实习生的评选工作。
2.参评师生需提交《岗位实习优秀实习指导老师评选申请表》《岗位实习优秀实习生评选申请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3.各二级学院需在2026年5月31日前将推荐参评的师生材料及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交教学科研部廖勇老师。
六、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评选质量。
2.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并视情节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3.请各学院合理安排时间,确保按时完成评选与报送工作。
七、表彰与奖励
对获评“优秀实习指导老师”“优秀实习生”的师生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
1.优秀实习指导老师评选申请表
2.优秀实习生评选申请表
3.优秀实习指导老师推荐汇总表
4.优秀实习生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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