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保证下学期顺利开课,现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任务安排
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各二级学院确定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见附件1、须与教材征订的课程相一致),于11月16日(13周星期三)17:00前将经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同意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到教学科研部苏小娟老师处。
二、编课安排
各二级学院于12月9日(16周星期五)前完成教务系统课程录入、任务落实,拟定于12月16日(17周星期五)全校集中排课(具体地点、事项另行通知)。周三下午、周五7-12节不安排课程。专业课程由各二级学院编课、教学科研部审核,公共课程由教学科研部统一编课。
三、教学任务安排要求
(一)教学任务落实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二级学院需提出书面申请、教学科研部审核后,报主管校长批准方可调整。综合考虑双证班级授课教师安排,原则上安排教学经验、课堂管理能力强的老师。
(二)如有课程需要连排授课,由二级学院进行审核,并标注在教学任务中。教师集中排课原则上一天不超6节、周课程原则上不能连续2-3天集中排课。
(三)教学任务分配时,重点考虑以下因素:
1.各教研室须认真讨论、确认课程开设需求,合理计划课室安排,尽量减少后期课程调整。能在多媒体课室上课的,尽量安排在多媒体课室上课,少安排在机房或实训室。
2.教师周教学课时拟安排12-16节,由二级学院进行审核。教师周教学课时少于12节或超过16节时须报备教学科研部。年龄40周岁以下非高级职称教师,若无高校教师资格证,原则上每周排课不超过12节;连续两学期学生评教排名居本专业后百分之二十的教师,原则上每周排课不超过12节。
3.各教研室在分配教师教学任务时,在平衡团队课时量、均衡教师任课门次等尽可能合理的前提下,应遵循选课的五个“适当优先”原则:
(1)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适当优先;
(2)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教师适当优先;
(3)教学效果好、连续两学期学生评教排名居本专业前百分之三十的教师适当优先;
(4)教科研能力强、主持省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研究的教师适当优先;
(5)上一学期考核优良的教师适当优先。
4.在本学期结束前,二级学院需将教学任务书(见附件3)发给各位任课教师,同时提交教学科研部一份。
5.兼职、兼课教师的教学任务安排需符合《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校外兼课、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华贸人字〔2020〕26号)、《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校内兼课教师管理办法》(华贸人字〔2020〕27号)中的相关要求。校外兼课教师,原则上每周排课不超过12节。行政教辅人员兼课须提交《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行政教辅人员任课申请表》(见附件4),原则上每周排课不超过4节。
四、教学资格审定
为了提高我校课堂教学质量,规范课堂管理,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首次任课教师、跨学院、跨专业授课的专任教师、非专任教师在接受教学任务前需参加试讲。试讲时需有教学科研部、评建与发展研究中心、开课部门等有关人员参加。
(二)教师试讲时,按拟任课程进行试讲,若拟任多门课程要分别进行试讲。凡是相同课程通过试讲,不再进行试讲。
(三)试讲合格的教师可以安排教学任务,试讲不合格的教师一律不能任课。
(四)各二级学院在课程安排前,将拟任专任教师(跨学院、跨专业)、非专任教师相关信息填写试讲安排表(见附件2)于11月14日前统一报到教学科研部苏小娟老师。试讲由教学科研部组织实施,试讲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教学科研部
202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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