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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学科研部 时间:2023-04-18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根据《广东省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我校组织此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选题参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3年度课题指南》(详见附件)分为综合性选题和各学科选题两大类,项目类别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

综合性选题只明确研究主题、范围和方向,申请人须立足选题要求,从不同学科领域、不同研究视角自拟题目进行申报,不得将选题直接作为申报题目。综合性选题申报时,须明确一个主要学科作为申报学科。

各学科选题不再区分方向性条目和具体条目,申请人可直接按照选题条目申报,也可选择不同视角、方法对选题条目进行调整。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须为学校在职在岗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截止申报期限),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青年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不超过35周岁(1988年5月5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硕士以上(含)学历。

(二)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四)资助经费:重点项目35万元/项,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项。

三、材料提交要求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申报的教职工,以部门为单位提交2023年4月27日17:00前完成《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及《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的填写并将电子版发至联系邮箱。纸质版提交时间另行通知,不受理个人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欧雪英

联系电话:020-28388115-7130

联系邮箱:kyc1502@163.com

       附件:广东省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及附件.rar


 

教学科研部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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