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2023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学科研部 时间:2023-05-04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的通知》要求,学校组织开展此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限额要求

序号

项目类别

建设或

研究周期

建设经费(万元)

我校推荐名额

备注

1

重点平台

产教融合创新平台

3年

50

1

已校级立项的项目纳入此次申报,与新增申报项目同时评审,择优推荐;

各二级学院至少参与申报一项重点领域专项

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3年

30

1

2

创新团队项目

自然科学类

3年

10

2

人文社科类

3年

10

3

重点领域专项

4个专项内容:新一代电子信息(半导体)、高端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新材料)、生物医药与健康、科技服务乡村振兴

不超过3年

10

12

4

特色创新类 项目

自然科学类

不超过2年

2

4

人文社科类

不超过2年

1

5

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

自然科学类

不超过2年

2

4

人文社科类

不超过2年

1

合计

24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人须为学校在职在岗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每个负责人限报1项平台或项目。

2.重点平台、创新团队项目、重点领域专项、特色创新类项目负责人均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且年龄须在60周岁以下。

3.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负责人年龄须在35周岁(截止1988年5月19日、不含当日)以下、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及以下职称,且未获得过国家、省部级科研课题资助,课题组成员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9周岁。

4.其它申报要求详见申报指南。

三、申报程序

1.拟申报项目负责人填写申请书;

2.各部门/学院组织申报材料并初审;

3.教学科研部汇总并复审;

4.组织学校学术委员会专家评审;

5.教学科研部上报至省教育厅。

四、提交要求和时间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申报的教职工,以部门为单位提交,于6月5日上午11:00前,将申报书电子版发至联系邮箱。纸质版提交时间及系统填报时间另行通知。不受理个人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教学科研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为通过评审的项目分配账号,项目负责人需在6月11日前登录系统上传申报材料,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s://gdjyky.gdedu.gov.cn/),系统开放时间5月19日-6月12日。

备注:今年科研平台和项目的申报书模板将于5月19日后在系统上线,届时由教学科研部再发送最新上线的申报书至各部门。

联 系 人:欧雪英

联系电话:(020)28388115-7130

联系邮箱:kyc1502@163.com

        附件: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的通知及附件.rar



 

教学科研部

2023年5月4日

关注官方微信
Copyright © 2012 华南商贸职业学院 | 京公网安备:110402430033
关注官方微信

Copyright © 华南商贸职业学院

京公网安备:1104024300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