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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教学科研部 时间:2023-05-12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组织此项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课题设立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项目(含委托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教育部重点课题、教育部青年课题、教育部专项课题。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须为学校在职在岗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且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体要求如下:

1.国家重点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

2.国家一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

3.国家青年项目、教育部重点和教育部青年课题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硕士以上(含)学历。其中,国家青年项目及教育部青年课题负责人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8年6月5日后出生)。

(二)每名申请人限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与两个课题的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只能参与一个课题的申请。

(三)研究周期:课题的完成时限原则上最长不超过5年,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四)资助经费: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项目为35万元/项、一般项目为20万元/项、青年项目为20万元/项、西部项目为20万元/项。教育部重点课题为5万元/项、青年课题为3万元/项。

三、申报材料提交方式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申报的教职工,于5月22日17:00前完成填写《申请书》《活页》(详见附件),并以部门为单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联系邮箱。纸质版材料及系统填报时间另行通知,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s://202.205.185.227/,不受理个人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祁文超

联系电话:(020)28388115-7130

联系邮箱:kyc1502@163.com

       附件: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及附件.zip


 

 

教学科研部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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