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3〕19号),现就做好学校2023年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以下简称省质量工程)申报和认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23年省质量工程项目包括示范性产业学院、实践教学示范基地(含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虚拟仿真实训基地)、校外实践教学示范基地、教师教学创新团队、高层次技能型兼职教师、技能大师工作室、专业教学资源库、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共10个项目(具体详见附件)。
二、推荐限额
示范性产业学院 | 实践教学示范基地 | 校外实践教学示范基地 | 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 高层次技能型兼职教师 | 技能大师工作室 | 专业教学资源库 | 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 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 |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 ||||
其中: | 合计 | 其中: | |||||||||||
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 虚拟仿真实训基地 | 基本推荐限额 | 兼职教师推荐限额 | 课程思政推荐限额 | |||||||||
2 | 2 | 1 | 3 | 1 | 3 | 1 | 1 | 2 | 9 | 5 | 2 | 2 | 5 |
三、工作安排
根据省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和认定工作要求,本工作安排如下:
时间 | 事项 |
6月18日 | 提交项目认定或申报材料 |
6月19-30日 | 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评审等 |
7月1日-7月5日 | 对拟推荐上报项目进行公示 |
7月6日-7月10日 | 搭建专题网站,完成上传认定或申报材料 |
7月11日 | 按省厅要求汇总上报 |
四、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各项目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13。请以部门为单位提交申报或认定材料,单个项目文件命名为“项目类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邮件命名为“部门名称+2023年省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或认定材料”,并于2023年6月18日下午17:00前提交材料清单(见下表)所含材料电子版材料交邮箱,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不接受个人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 序号 | 项目类型 | 提交材料清单 |
| 1 | 实践教学示范基地 | ① 自评报告; |
| 2 | 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 ① 认定报告(附6-2); |
| 3 | 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 ① 认定报告(附7-2); |
| 4 | 高层次技能型兼职教师 | ① 认定报告(附8-2); |
| 5 | 技能大师工作室 | ① 认定报告(附9-2); |
| 6 | 专业教学资源库 | ① 建设方案; |
| 7 | 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 ① 申报汇总表(附11-3); |
| 8 | 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 | ① 申报书(附12-2); |
| 9 |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 ① 认定报告(附13-1); ② 推荐汇总表(附13-2)。 |
联 系 人:祁文超
联系电话:020-28388115-7130
联系邮箱:kyc1502@163.com
办 公 室:3号实训楼805
附件: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及附件.rar
教学科研部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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