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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同意吴弘娜等学生转专业 申请的公示

作者:教学科研部 时间:2025-03-20

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二十一条和《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九条、十一条之规定,经学生个人申请、二级学院审核、教学科研部复核、校领导审批,同意吴弘娜等学生转专业申请并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2025年3月20日—3月2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教学科研部据实反映。

    联系人:杨玲玲

邮箱:878550571@qq.com    

 

附: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学生名单

   

 

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教学科研部

2025年3月20日

附件: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学生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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