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文件相关规定,经学生申请、二级学院审核、教学科研部复核、校领导审批,拟同意曹海基等301名学生转专业申请并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2021年3月1日—3月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教学科研部据实反映。
附件:转专业学生名单
教学科研部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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