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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 2018级学生顶岗实习与毕业综合项目成绩评定方案

作者:教学科研部 时间:2021-03-01

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我校2018级学生顶岗实习已在进行中,根据疫情期间的防控需要及学校的实际情况,现对2018级学生顶岗实习与毕业综合项目成绩评定方案通知如下。

一、顶岗实习

每个学生都必须填报《学生顶岗实习手册》,包括周记和顶岗实习总结。顶岗实习总结篇幅不应少于1000字,此部分要求与《学生顶岗实习手册》有冲突的,以本方案为准,其他部分按手册要求填写完整。

顶岗实习学生由企业指导教师和校内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实习态度、实习任务完成情况、实习周记、实习总结、日常与指导教师的联系等进行综合考核给出成绩,企业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占总成绩的60%,校内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占总成绩的40%。实习周记包括实习过程中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和实习就业思想等方面的体会等,实习周记每两周提交一篇,原则上提交周记不应少于18周,才可提交实习总结。

二、毕业综合项目

(一)毕业综合项目由指导教师根据学生提交的实习报告(论文)给出成绩。学生的实习报告(论文)可以采用调研报告、个人作品说明等形式,正文字数不少于2500字。

(二)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成绩评定。评定最终成绩时,应同步填写《毕业综合项目评定意见表》(详见附件),字数不少于50字,教师签名应手写。

(三)具体格式要求

1.一律用国际标准A4型纸(297mm×210mm)打印。上、下、左、右页边距均设为20mm。

2.文字图形一律从左至右横写横排。文字一律通栏编辑,使用规范的简化汉字。

3.标题名称用三号黑体,顶部居中;上下各空一行;正文文字用四号宋体,首行缩进2个字符,回行顶格,1.5倍行距。

4.正文文中标题:

(1)一级标题,标题序号为“一、”,四号黑体,独占行,末尾不加标点;

(2)二级标题,标题序号为“㈠”,四号楷体,可根据标题的长短确定是否独占行,若独占行,则末尾不加标点,相反则末尾加句号。

(3)三级以下标题,三、四、五级标题序号分别为“1.”“(1)”和“①”,与正文字体字号相同,可根据标题的长短确定是否独占行,若独占行,则末尾不加标点,相反则末尾加句号。

三、成绩评定

顶岗实习与毕业综合项目为两门课程,应分别评定成绩,成绩评定方式为等级制,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90分为优秀,≥70~<90分为良好,≥60~<70分为合格,<60分为不合格。其中优秀占10%,良好占55%,合格和不合格共占35%。考核不合格者不能获得学分,实习成绩记入学生档案。

四、其他事宜

(一)顶岗实习期间,教师应与学生保持联系,保质保量地对学生进行专业指导,有效提升学生实习效率和实习成绩。教师指导学生时须做好工作记录,将每两周一次的钉钉、微信、电话和实地探望等指导工作的截图及照片作为佐证材料,并根据指导实际情况和进度同步填写《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工作手册》。学生实习期间,指导教师应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加强对学生实习周记、实习总结、实习报告(论文)的远程指导,督促学生按计划完成实习任务,杜绝抄袭现象。

(二)各二级学院完成成绩评定工作后,须在5月15日前完成成绩录入工作,并做好以下材料的立卷归档。包括:

1.实习协议;2.实习计划;3.学生实习报告(论文);

4.学生实习考核结果;5.学生顶岗实习手册;

6.实习检查记录等;7.实习总结。

各二级学院务必做到材料齐全、准确、规范,手续完备,归档及时。届时学院教学科研部、评建办及质量监控办公室将视情况对各项材料进行抽查,并对结果予以通报。

 

                                      教学科研部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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