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及教研室:
为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维持良好的教学秩序,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决定组织期初教学检查,请相关部门认真做好新学期各项准备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教师本学期授课计划制定情况
1、完成授课计划的制定;
2、编写授课计划中的周次、计划总课时、周课时和实践课时数应与教学进程表、课程标准、人才培养方案一致。
(二)教师教案、课件完成情况
1、完成至少两周的教案及课件;
2、要求按一次课撰写一份独立的教案;
3、教案应全面体现教学过程的设计,而不是教材内容的简单罗列或归纳。
(三)实践教学计划安排情况
1、课内实践教学应做好实训计划;
2、每一项实验(训)项目,要求提供实训指导书。
(四)常规教学情况检查
1、教师到岗情况检查;
2、学生到课率、上课情况检查;
3、课堂教学秩序和纪律检查。
4、教研室主任按系统要求录入本学期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安排情况。
5、教研室主任本学期教研室工作计划制定完成情况。
6、各系(部)每日课堂巡查名单一览表。
二、检查时间
2016年9月5日至9月9日
三、检查方式及要求
1、各系(部)根据本通知提出来的检查内容,安排各教研室主任认真组织和开展各项内容的自查工作。
2、填写期初常规教学检查表一式两份,一份交由各系(部)汇总情况并存档。
四、提交材料具体时间
1、各系(部)于2016年9月12日前把每日课堂巡查负责人名单一览表交到质量监控办公室。
2、各系(部)2016年9月30日前把常规教学检查表和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总结交到教务处。
3、所检查的授课计划一式三份,一份由教师保存,一份交系(部)存档,一份由系(部)于9月30日前与电子版一同提交教务处。
4、实训计划、实训指导书及教研室主任工作计划只提交电子版,请于9月30日前提交教务处。
5、教务系统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等各项数据录入工作于10月14日前完成。
教 务 处
201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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