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学院整体教学质量,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教务处现决定组织期末教学检查,请各系(部)高度重视,积极做好本次期末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教师本学期授课计划执行及其课堂教学完成情况;
2、教研室工作计划落实、教师相互听课等方面情况;
3、本学期教师基本教学文件的完成、规范情况,如教案编写、作业布置与批改、考勤登记等方面情况;
4、下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及有关准备工作的督促情况(如教师下学期授课计划及实训教学计划的制订)。
二、自查检查时间
2016年6月21日至2016年6月24日
三、检查方式
以各系(部)自查方式进行。各系(部)组织教研室主任负责检查,认真填写由教务处下发的期末教学检查常规表(见附表1)一式两份,由各系(部)汇总并存档,各系(部)2016年6月30日前交检查表和期末教学检查工作总结到教务处。
四、有关要求
1. 各系(部)根据教务处提出的检查内容,认真组织开展工作,确保检查工作有序进行,增强其实效性。
2.将检查、总结与整改有机结合,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发现并解决尚存问题并准备下学期教学工作。
3、收齐并保存本系(部)教师的教案、考勤、成绩登记表。
教务处
201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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