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维持良好的教学秩序,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决定组织期初教学检查,请相关部门认真做好新学期各项准备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教师本学期授课计划制定情况
1、完成授课计划的制定;
2、编写授课计划中的周次、计划总课时、周课时和实践课时数应与教学进程表、人才培养方案一致。
(二)教师教案、课件完成情况
1、完成至少两周的教案及课件;
2、要求按一次课撰写一份独立的教案;
3、教案应全面体现教学过程的设计,而不是教材内容的简单罗列或归纳。
(三)实践教学计划安排情况
1、课内实践教学应做好实训计划;
2、每一项实验(训)项目,要求提供实训指导书。
(四)常规教学运行情况检查
1、教师到岗情况检查;
2、学生报到、上课情况检查;
3、教学秩序、教学纪律检查。
二、检查时间
2016年3月7日至3月11日
三、检查方式及要求
各系(部)根据教务处提出来的检查内容,认真组织开展工作,确保检查工作有序进行。以各系(部)自查各类教学文件资料和教学秩序为主,教研室主任负责具体项目内容检查,并填写期初常规教学检查表(见附表2)一式两份,一份交由各系(部)汇总情况并存档。
四、提交材料
1、 授课计划一式三份,一份教师保存,一份系(部)存档,一份由系(部)于3月31日前提交教务处。
2、各系(部)2016年3月25日前交常规教学检查表和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总结于教务处。
3、课件、实训计划及实训指导书电子版于3月31日前提交教务处。
附件1: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常规教学检查表(期初)
附件2:授课计划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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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务 处
201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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