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姚悦等36名学生退学申请的公示
作者:教学科研部
时间:2024-10-25
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和《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第二十九条之规定,经学生申请、二级学院审核、教学科研部复核,同意姚悦等36名学生退学申请并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4年10月24日—10月2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教学科研部据实反映。
联系人:杨玲玲
联系电话:020-28388111
关于同意姚悦等36名学生退学申请的公示.docx
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教学科研部
2024年10 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