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线上教学工作的总体部署,为进一步加强线上教学期间教学质量监控与督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教师线上教学实施情况:包括线上教学组织情况、教学进度安排、课程资源准备和利用、按时开课、教学互动、辅导答疑、作业布置和批改等环节。
(二)学生线上学习情况:包括学生课堂出勤、在线学习、互动讨论、作业提交和在线考核等情况。
二、检查要求
督导人员通过学习通账号对线上教学课程进行督导;对于在钉钉群或QQ群、微信群等平台进行线上教学的课程,督导人员经与任课教师联系加入课程群后对课程线上教学情况进行督导。督导人员每日记录督导工作情况,对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重大突发问题及时报告。
各教学系(部)要履行教学质量监管责任,积极发挥二级教学督导队伍的作用,根据本单位开课实际情况,做好线上课程巡查和督导工作,对教学质量进行监控与督导,并将运行情况报教务处。
实训中心对开展线上教学数据进行及时的反馈,质量监控办对线上教学的总体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为学校线上教学改革和资源建设提供决策依据。
三、参加对象
(一)各系部主任,二级督导、教学管理人员以及教务处工作人员按各自计划进行听课与督导。
(二)学院组成听课小组,分别负责不同的系部进行随机抽查,具体安排见附件。
教务处
202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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