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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同意王楚婷等23名学生休学申请的公示 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和《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十六条之规定,经学生申请、二级学院审核、教学科研部复核,同意王楚婷等23学生休学申请并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关于同意卓晶晶等35名学生转专业申请的公示 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二十一条和《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九条、十一条之规定,经学生个人申请、二级学院审核、教学科研部复核、校领导审批,同意卓晶晶等35名学生转专业申请并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2024年3月19日—3月2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教学科研部据实反映。  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3]49号)文件要求,我校组织开展了省高职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校内结题验收工作,现将验收结果进行公示。  关于同意沈靖思等21名学生休学申请的公示 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二十五条和《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十四条之规定,经学生申请、二级学院审核、教学科研部复核,同意沈靖思等21名学生休学申请并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2024年1月3日—1月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教学科研部据实反映。  关于同意陈燕燕等14名学生退学申请的公示 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和《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经学生申请、二级学院审核、教学科研部复核,同意陈燕燕等14名学生退学申请并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2024年1月3日—1月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教学科研部据实反映。  关于组织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公共基础课教学指导委员会2023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根据《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公共基础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关于组织2023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高职公共课程教职委〔2023〕8号)文件,我校组织此项目申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面深化课程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根据《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教科〔2022〕115号)、《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创新强校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华贸院字〔2023〕60号)等文件,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内项目管理,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全面深化课程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根据《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教科〔2022〕115号),学校组织开展2022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本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材选用的公示 根据《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教材建设与选用管理办法(修订)》要求,现对我校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所选用的教材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3日-2023年12月15日。公示期内,如对选用教材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教学科研部反映,联系电话:020-28388103-8133。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广东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指导委员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广东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指导委员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粤职创新创业教育委〔2023〕4号)要求,学校组织此项课题的申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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